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中利集团提问:“董秘你好!根据贵司一季度报和中报第二大股东即中利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Q1持股为7.2%,Q2持股减少至6.1%,请告知,减少3300余万股是如何处理的,是因债权人确认转债股而持股减少还是管理人在二级市场进行抛售后的持股减少。因前期已明确多家债权人按时进行确权,此时确权领取是否不符合公告约定?若在是在二级市场进行抛售,是否存在扰乱市场自由交易的行为。”
针对上述提问,中利集团回应称:“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对债权人的债权确认需要履行相关程序,历时会比较长。管理人在相关债权经过程序认定后,按照重整计划的安排,将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对应股票划转至相关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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